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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9 20:45:47 | 浏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细胞”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 2022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神州细胞签订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神州细胞在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神州细胞在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神 州细胞经营情况,对神州细胞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导神州细胞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神州细胞依照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衍生品交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神州细胞的内控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 行了核查,神州细胞的内控制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 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神州细胞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保荐机构对神州细胞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神州细胞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 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 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 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除针对甲型血友病的重组蛋白药物安佳因?已获准上市销售外,其他所有在研药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特别是随着部分产品逐步进入关键性临床研究阶段,研发投入规模也将继续增加。2022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25,034.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19,880.19万元。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持续亏损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如果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则可能触发《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四节财务类强制退市条款的规定,存在退市风险;如公司在上市后不能得到广大者的充分认可,也可能存在触发《上市规则》第 12.3.1条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研发正常推进,不断有优秀人才加入,现金流情况良好,且公司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稳定,具备覆盖创新药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丰富经验。
公司为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大部分主要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已上市产品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即使公司未来在研产品陆续上市实现商业化使得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但如果收入和利润不能完全覆盖研发成本和运营成本,公司还将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为使产品在临床药效、生产工艺等方面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降低产品临床失败风险,增强产品上市后的竞争力,公司在相关产品的临床前研发工作中进行了较大的投入。
但公司完成临床前研发工作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可能最终无法获得符合预期目标的临床前研究结果或者该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或者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如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可能无法收回临床前研发成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可能因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此,公司通过临床前研发平台技术和设备的及时更新迭代,使得自身研发创新能力始终保持领先水平,并通过科学立项、原材料自产、流程优化等方式控制成本、降低风险。
公司在研药物取得上市批准前必须进行各种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药物对于人体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在临床试验进度方面,公司在临床试验时可能遇到各种事件进而推迟品晚于竞争对手的药品上市。在临床试验结果方面,早期或中期临床试验结果良好的产品不一定在后期临床试验中也有同样的的表现,公司无法完全避免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并进一步导致公司取得候选药物药品注册批件的时间延迟、取得的药品注册批件较预期的适应症范围窄,甚至无法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导致公司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药物退市。因此,公司在临床研究过程中高度重视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着力加强对临床运营项目的科学管理、合理提速。
公司在临床前及临床研发过程中需要与第三方如 CRO、研究者、试验中心等开展合作。如果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试验数据准确性、合规性将受到影响,可能导致相关监管机构不接受公司的临床数据、临床试验推迟甚至终止、公司的候选药物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审批或实现商业化,变更第三方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延迟,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预期的开发时间表。为此,公司高度重视对第三方工作的稽查和监测,通过多种措施促使其委托的第三方在试验活动中的行为遵守 GCP等规则并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致力于新药的研发与生产,需通过专利等方法来保护在新药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对公司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在研药品及技术。如果公司无法为公司的候选药物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所取得的专利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开发及商业化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从而对公司成功商业化相关产品或技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可能面临其他公司或个人伪造公司产品或其他侵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若对侵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制止不力,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品牌形象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始终致力于对自身研发技术与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报告期内加强了专利申请的力度,并充分利用分案申请、PCT申请等多种方式来延长在研药品及技术的专利保护期。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技术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或公司同类在研产品的创新药物,若前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将对公司产品和经营造成重大冲击。因此,公司从前期策略着手,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技术跟踪和前沿研究,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上持续进行投入以及时实现技术平台的升级换代和研发的突破性进展,始终保持研发和创新的竞争优势。
生物制药企业是高素质科研技术人才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公司持续创新、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重要基础。公司与其他制药和生物科技公司、大学和研究机构在人才方面存在激烈竞争。但如果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公司可能无法及时物色到适合的人选来替代离职核心技术人员。对人才的激烈竞争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薪酬成本大幅增加,并对公司产品的开发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此,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通过具有竞争力的晋升制度、薪酬和激励体系等手段维持研发队伍的稳定,以持续保持技术和人才的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所处治疗市场已拥有较多的已上市竞品或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竞品,部分已上市竞品亦已进入医保目录。公司相关产品在入组、未来的市场销售等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如公司未能招募足够的受试者,公司相关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可能延迟;如公司于其主要产品实现商业化后未能在治疗效果、成本控制、定价等方面取得预期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可能因其在市场中不具竞争力无法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即使公司在研药物未来获准上市并取得市场认可,因公司所处的药品市场竞争激烈,在任何时期均可能出现较公司在研药物更能为市场接受、更具成本效益优势的同类产品,公司已上市产品可能无法达到销售预期。公司将根据市场竞争的态势变化,动态化调整营销和定价策略,产品上市后继续开展真实世界研究以收集更多临床用药反馈,为后续研发提供支2、原材料短缺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创新生物药研发公司,其在开展研发、生产相关业务时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虽然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已实现自主研发、自主生产,但剩余需采购原材料、设备如出现价格上涨,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设备不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未能与原材料、设备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可能会出现原材料供应短缺、中断,或设备不能及时到货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造成影响。另外,受国际贸易摩擦和汇率等因素影响,公司研发生产相关的进口原材料、设备价格可能会上升或者被限制出口,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完善供应链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库房、需求部门高度配合、统筹安排。
药品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药品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则受限于多项因素,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并且可能危及公司拥有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及相关资质证照。公司将坚持质量至上,严格实行生物药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患者获得的药品是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的。
公司始终致力于研发具有国际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创新生物药产品以及实现自主研发和生产的生物药进入国际市场。因此,公司可能需要在境外开展药物研发、业务拓展等业务。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及社会文化不同,如果该等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发生不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利变化,或未来公司在该等国家或地区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或公司未能在该等市场取得许可或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其经营因此会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根据产品的不同属性,因地制宜在不同国家及区域采取适当的开发及合作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研发投入耗费大量资金,后续还将继续投入资金推动在研药品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同时不断推动新的产品进入临床研究,因此资金需求将长期存在。公司目前资金来源除了已上市产品的销售收入外,还包括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及向银行或第三方的债务融资。如果公司股权融资进展不顺或被要求提前偿还债务等,公司将面临营运不足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规划、适时调整业务开发进度以及合理安排、运用营运资金,确保获得持续性的资金保障。
随着公司产品安佳因?获准上市并不断扩大销售规模,应收账款余额存在增加的可能。如果宏观经济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催收不力、控制不当,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超期或者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等级、财务状况、合作程度等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收款政策;同时制定了回款清欠制度,执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回款考核制度;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实时管理,密切关注大额、长账龄应收账款的收回。
医药研发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行业实施监管。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药品价格改革制度、两票制、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法规政策陆续出台,为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监管部门还可能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随时制订和调整各项法律法规或政策。以医保政策对公司的影响为例,为提高公司产品在患者可支付能力等方面的竞争力,公司在其产品上市后,将寻求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公司的产品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或其进入医保目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产品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该等情形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即使未来公司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政府部门亦可能限制销售价格或者限制报销比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的业务受制于我国整体经济及社会状况。自然灾害、疫情等公共事件均可能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在持续发展,尽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持续正常开展,未因疫情发生停工、停产,但公司临床研究业务在入组和随访等研究环节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存在临床研究进度被延迟或中断等风险,同时对已上市产品安佳因?的运输、销售和学术推广工作也都有所影响。此外,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影响,尤其是中美贸易关系存在的极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国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跨境技术转让、、贸易施加额外的关税或其他限制,进而对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及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安佳因产生的销售收入增加。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4、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持续亏损所致。
5、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生物药品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增加以及部分临床研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
公司由高端人才团队领军,研发历史长、研发人员比例高、研发经费投入大,拥有相对领先的技术平台,具备独立自主研发临床亟需且具有竞争优势的“best-in-class”或“me-better”潜质的创新生物药的人才、技术、体系和经验,依托独立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开发了拥有全球化商业权益的产品管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长期快速增长的潜力,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公司所具备的核心竞争力如下: (一)公司具备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和产业化优势
公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司自主研发建立了具有领先优势的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平台和体系,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具有产能和成本优势,例如:①公司按照 GMP标准建立了相对领先的重组凝血八因子蛋白的生产工艺和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到 100亿 IU的生产线;②建立了相对领先的 14价 HPV疫苗生产工艺,成为全球首个获批进入临床研究的 14价 HPV疫苗品种。2021年 4月,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无弹状病毒污染昆虫细胞株生产的 14价HPV疫苗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的临床试验补充申请获得批准,采用新工艺生产的临床样品开展 I期及 II期临床研究可避免后续工艺变更的潜在风险,从而加快临床整体研发进度。
(二)公司建立了丰富的产品管线储备,兼顾产品管线的广度和深度 公司在发现及研发创新药的领域拥有较强的能力。公司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机制研究及验证,并且在临床药品筛选、功能学验证及开发生物药等关键步骤中具有较强的能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SCT800产品安佳因?、SCT400产品安平希?已获批上市,2个产品处于上市申请阶段,6个产品处于 II期及 III期临床研究阶段。此外,公司还储备了涵盖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疫苗和细胞治疗等多类别、丰富的早期候选药物产品管线,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创新品种进入临床前和临床研究。
(三)公司已按照 GMP标准建立可用于独立开展商业化生产的生产线,并在建生物药生产基地
公司按照 GMP标准建立了可实现商业化生产的动物细胞培养生产线条基于 CHO细胞培养技术的原液生产线条制剂生产线,可生产水针制剂和冻干制剂。
公司已利用该等生产线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和 4个生物药品种的生产工艺验证。公司正在按照 GMP标准建设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B5M4地块的生物药生产基地,拟定建设 3条原液生产线条制剂生产线,以满足在研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公司已参照国内和国际标准建立了 GMP生产管理体系和规范,9个品种已获得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大规模的生产线,公司预期可拥有稳定的生产周期,且具有潜在的成本优势。
(四)公司已建立拥有丰富生物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的研发与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生物药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经验,团队成员参与过国际知名跨国制药企业多项药品的研发、生产、国际临床及注册申报、市场营销工作,以及超过二十个生物药产品的上市前研发和产业化开发工作。公司的创始人谢良志博士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研发和产业化专家和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总体组专家。公司的副总经理YANG WANG(王阳)博士拥有二十多年的疫苗和抗体药物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曾主导宫颈癌疫苗的质量分析和质量标准建立工作,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质控专家。
SCT80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工艺和制剂均不 含白蛋白的第三代重组凝血八因子产品,具 有高产能、高稳定性等优势;经过十几年的研 究,公司开发了高效的重组八因子产品生产 工艺,建成了一条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 100亿 IU的原液生产线。
SCT400的临床结果显示该品种与进口品种的 药效、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高度一致,具有替 代进口品种的潜力;公司已经建立一条可支 持 SCT400商业化生产的 4,000L细胞培养规模 的生产线,并计划根据临床需求进一步扩大 生物药规模化生产能力。
SCT51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VEGF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是贝伐珠单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抗(安维汀?) 的生物类似药。公司拥有完善的生物药生产 技术平台,已在商业化规模的生产线的试生产。
适应症:转移 性结直肠癌、 非鳞状非小 细胞肺癌、复 发性胶质母 细胞瘤、肝细 胞癌、上皮性 卵巢癌、输卵
SCT63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 似药,公司拥有完善的生物药生产技术平台, 已在商业化规模的生产线的 试生产。
SCT200为公司自主研制的全人源 EGFR单抗 (IgG1亚型),在临床前与国外已上市同类 抗体药物的头对头研究中已显示其具有更高 的ADCC功能和高亲和力/高生物学活性特性。
SCT-I10A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其具有比纳武 利尤单抗更强的激活 PD-L1/PD-1介导的免疫 耐受 T细胞的生物活性,可通过调整肿瘤免 疫微环境有效抑制肿瘤生长;具有最弱的 ADCC活性,且几乎没有 CDC活性,预示其与 其他同品种药物相比,更能降低对 PD-1阳性 免疫细胞的伤作用,具有提高临床疗效并 降低药物相关副作用的潜在竞争优势。此外, 与帕博利珠单抗的临床前猴药代和药物积蓄 数据对比,SCT-I10A体内清除速度更慢,多次 给药后的体内蓄积浓度更高,预示更好的药 代动力学特征。
SCT100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第 6、11、16、 18、31、33、35、39、45、51、52、56、58、 59型 HPV的重组 14价人瘤病毒(HPV) 病毒样颗粒疫苗,基于已上市药物品种佳达 修 9?增加了 5个新价型(HPV35、39、51、 56、59型),覆盖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的 12个 高危致癌的 HPV病毒型。
SCTA01对 Fc段进行改造,相应降低了同 Fc 受体和补体的结合能力,无或低 ADE风险; 减弱了 ADCC、ADCP和 CDC功能。
SCTV01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新冠病毒多个 变异株 S三聚体蛋白与水包油佐剂混悬液新 一代疫苗,具有高产量、高纯度和三聚体结构 稳定等特点,可诱导出针对 WHO认定主要变 异株的高滴度广谱中和抗体和 Th1偏向性 T 细胞免疫反应,且与单个变异株疫苗相比,可
激发更强、更广谱的变异株中和抗体滴度,可 更有效抵御变异株的感染风险。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2年 1-6月,神州细胞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