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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7 09:30:48 | 浏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层会客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3日以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不超过30,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