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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4 18:12:57 | 浏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年 9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 60,000万元。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984,6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99,993.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979,52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2,020,470.39元。
2021年 11月 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889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 2021年 11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对各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金额、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尽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 6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瑞普生物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银河证券对瑞普生物本次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签章页)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